一、职业技能鉴定所部门职责 1、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开展职业技能证书的培训鉴定工作; 2、做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改,并负责具体实施; 3、负责职业技能证书的报名、培训、考试、发证等服务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管理、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工作; 5、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职业技能证书培训及鉴定工作计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培训及鉴定工作计划; 6、负责拓展引进新的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7、按要求做好每次证书考试的试卷保密与保管工作; 8、负责驾驶执照的报名和培训管理工作; 9、负责每学年度做好的对所有在校生的双证统计和审核工作; 10、负责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的招生、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 11、做好本部门的综治维稳工作;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主任岗位职责
1、对主管副校长负责,全面主持鉴定所工作,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工作例会,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 2、负责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制订和修改; 3、制订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计划,并对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予以总结; 4、负责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的招生、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引进培训鉴定项目的评估与审定,并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6、负责具体落实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计划的实施; 7、负责部门的综治维稳工作; 8、加强与各系、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制订及督促落实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计划; 2、协助主任做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改,并负责具体实施; 3、负责职业培训项目教师资格的审查; 4、负责职业培训项目教师课酬的审核; 5、负责教育系统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管理、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工作; 6、负责各种职业技能证书的报名、考试组织管理、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工作; 7、负责驾驶执照的报名和培训管理工作; 8、负责引进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培训鉴定项目; 9、负责做好每学年度所有在校生的双证统计和审核工作; 10、负责所有证书考试费用的结算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办公设备的管理及办公用品的统领统发工作; 12、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干事工作职责
1、协助副主任做好教育系统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管理、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工作; 2、协助副主任做好各种职业技能证书的报名、考试组织管理、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工作; 3、负责各种职业技能证书报名和培训信息的发布与宣传工作; 4、负责信息资料、文件的收发、分类、编号传阅和保管工作以及本部门的档案管理; 5、协助副主任做好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的招生、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 6、协助副主任做好驾驶执照的报名和培训管理工作; 7、协助副主任做好每学年度所有在校生的双证统计和审核工作; 8、负责各类证书的发放工作;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职业鉴定所办公电话:0791-8343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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